可口可樂零度(ZERO),建議您不要喝﹗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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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口可樂的零度(ZERO)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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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喝就喝正常的那種,這個裡面含有一種ASPARTAME成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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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Aspartame
> 中
> 文:阿斯巴甜(含苯丙氨酸),屬於一種代糖,經常使用在低糖飲料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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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一種約比蔗糖甜200倍的甜味劑
> 代糖已經被認為成一種神經毒素,損害神經系統,故這些症狀主要與神經系統有關。
>
> 一些常見的與代糖有關的症狀為頭痛,記憶力衰退,癲癇,視力消失,昏迷及腫瘤。
>
>
> 代糖更可使以下疾病加重或導致類似這些疾病的症狀,
>
> 比如︰纖維性肌痛,多發性硬化,系統性紅斑狼瘡,多動症,
>
> 糖尿病,老年性或早老性痴呆,慢性疲勞綜合症和憂鬱症。
>
>
> 研究已證明代糖能釋放自由甲醇。長期甲醇的毒性可影響腦中的多巴胺系統而導致上癮。
>
> 甲醇又稱木醇,占代糖的1/3,此物質己被劃為嚴重的代謝性毒物和麻醉劑。
>
> 最近的新聞中,經常有關於世界級運動員和其它健康人仕在服用代糖後猝死的報導,其原因與代糖損害心臟的傳導系統有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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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
> 研究發現,代糖'阿斯巴甜'(Aspartame)會過度刺激或干擾神經末梢,增加肌肉緊張,而引發偏頭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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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
> 而低糖可樂、低糖汽水、無糖口香糖、冰淇淋、綜合維他命和許多成藥中都含有阿斯巴甜。
>
> 所以對代糖過敏的人,只要啜飲一小口低糖汽水,就會引發頭痛。
2009年5月29日 星期五
2009年5月19日 星期二
購物火大篇
事件:曉薇超火大
主因:貼錢更換充電器
時間:2009年5月18日晚上10點
陳述:15日週五晚間曉薇到附近手機門市購買充電器,但過兩天曉薇發現後悔了,
應該買萬用充電器比較適合,18日晚間去門市要求補差價更換,沒想到
店家卻說:『只接受我當天來換貨,因為他已經補貨了,這冷門的沖電器不可能讓自己囤獲』,
我求她~也沒使用到且還要貼錢又不是退貨,我火大了~大家都是鄰居,哪有這樣的店家,哪有哪家不給換的道理,告知違反公平交易法,
店家:堅持不可以退換貨,那更不可能違反交易法,有開發票的,不然我可以調錄影帶,
我說那調出來看阿,印象中我沒拿到發票,如果沒有那就要補給我(打算拿發票去消保會申訴)
店家:看了兩圈發票,便說聽到公平交易法我就不想看了,不然去找警察陪同來要求調閱啊,
我說哪有這樣的店家,很爛耶,你這家店怎這樣阿
店家:出去不然叫警察了,可以告我公然汙辱,裝腔作勢要打電話,
我說:叫阿,請警察來評評理,我要你的電話名片,我一定會去想辦法,給我記住(很氣憤的)
店家:出去,出去,我的店不歡迎你,不要拿我店裡任何一個東西,就是不給你,要電話自己去外面招牌看,外面有,出去聽到沒,
我非常生氣的回家了,這時已經晚上10點47分了,吵了20分鐘,我心想一定要揭發他惡行,
朋友見我一結屎臉,又陪同我上門一探究竟,我找到15號的發票,帶著戳印不清晰發票的再度上門,在門外等了一會,進入店家,請店家幫忙查詢發票是不是他開出的,
這可惡老闆立刻又很兇的口氣,出去兩個都出去,
這樣一被轟,誰也不舒服,我朋友也火了,拉著我說走,我堅持先查清楚發票來源,也確定是他開的,這時可惡老闆還瞪人,
我對他說我朋友又沒惹到你,你兇啥還瞪他做啥,查清楚後,朋友再度要求我出去等他,我聽話照做,20分鐘後,朋友說店家同意我換貨,我過兩天在去吧!
在一般人的心理應該都跟曉薇一樣,都認為不過3天時間,東西也還沒使用,且是貼錢更換,店家應該不至於刁難吧!今天我當了那個奧客,在曉薇心理有那麼些受傷了,原來不是所有店家都這麼為民服務,況且還是住家附近,看人欺負,倘若今天我是外地來的,會買也絕對是急用吃了悶虧就算了,
曉薇很不開心,決定公開這店家不良行為,告昭天下,
大家也要記住上門購物時,店家沒提供七天換貨時,為了不破壞和諧,醜化還是說在前的好,
天底下門市那樣多,曉薇也不打算上這店家購物了,
今又上了一課,往後曉薇也一定學習好讓我的客人賓至如歸,不做一次生意。
照片近期補上
店址: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.雄獅工廠對面.
主因:貼錢更換充電器
時間:2009年5月18日晚上10點
陳述:15日週五晚間曉薇到附近手機門市購買充電器,但過兩天曉薇發現後悔了,
應該買萬用充電器比較適合,18日晚間去門市要求補差價更換,沒想到
店家卻說:『只接受我當天來換貨,因為他已經補貨了,這冷門的沖電器不可能讓自己囤獲』,
我求她~也沒使用到且還要貼錢又不是退貨,我火大了~大家都是鄰居,哪有這樣的店家,哪有哪家不給換的道理,告知違反公平交易法,
店家:堅持不可以退換貨,那更不可能違反交易法,有開發票的,不然我可以調錄影帶,
我說那調出來看阿,印象中我沒拿到發票,如果沒有那就要補給我(打算拿發票去消保會申訴)
店家:看了兩圈發票,便說聽到公平交易法我就不想看了,不然去找警察陪同來要求調閱啊,
我說哪有這樣的店家,很爛耶,你這家店怎這樣阿
店家:出去不然叫警察了,可以告我公然汙辱,裝腔作勢要打電話,
我說:叫阿,請警察來評評理,我要你的電話名片,我一定會去想辦法,給我記住(很氣憤的)
店家:出去,出去,我的店不歡迎你,不要拿我店裡任何一個東西,就是不給你,要電話自己去外面招牌看,外面有,出去聽到沒,
我非常生氣的回家了,這時已經晚上10點47分了,吵了20分鐘,我心想一定要揭發他惡行,
朋友見我一結屎臉,又陪同我上門一探究竟,我找到15號的發票,帶著戳印不清晰發票的再度上門,在門外等了一會,進入店家,請店家幫忙查詢發票是不是他開出的,
這可惡老闆立刻又很兇的口氣,出去兩個都出去,
這樣一被轟,誰也不舒服,我朋友也火了,拉著我說走,我堅持先查清楚發票來源,也確定是他開的,這時可惡老闆還瞪人,
我對他說我朋友又沒惹到你,你兇啥還瞪他做啥,查清楚後,朋友再度要求我出去等他,我聽話照做,20分鐘後,朋友說店家同意我換貨,我過兩天在去吧!
在一般人的心理應該都跟曉薇一樣,都認為不過3天時間,東西也還沒使用,且是貼錢更換,店家應該不至於刁難吧!今天我當了那個奧客,在曉薇心理有那麼些受傷了,原來不是所有店家都這麼為民服務,況且還是住家附近,看人欺負,倘若今天我是外地來的,會買也絕對是急用吃了悶虧就算了,
曉薇很不開心,決定公開這店家不良行為,告昭天下,
大家也要記住上門購物時,店家沒提供七天換貨時,為了不破壞和諧,醜化還是說在前的好,
天底下門市那樣多,曉薇也不打算上這店家購物了,
今又上了一課,往後曉薇也一定學習好讓我的客人賓至如歸,不做一次生意。
照片近期補上
店址: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.雄獅工廠對面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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